为筹毒资结伙行窃,结果一人被抓,另一人为使被抓同伙逃脱,竟挥刀抗拒抓捕。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被告人姚星罡因犯抢劫罪,近日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罚金3000元。
姚星罡与石某(在逃)在邵阳市从事房屋装修工作,手头有钱后,两人染上了吸毒恶习,各自积攒的十余万元也在一两年间化为乌有。为筹毒资,两人决定盗窃财物变卖换钱。2012年7月12日上午,两人身藏作案工具行至邵阳市宝庆路新华路口时,看到一家公司大厅内摆着一辆较新的摩托车,且无人看守,姚星罡遂示意石某下手,他本人在门口放哨。约10分钟后,石某撬开车锁将摩托车推到了街上,结果被车主及其朋友撞见,众人将石某人赃俱获。为帮助石某逃脱,姚星罡立刻找来一把菜刀向众人乱砍。为躲避攻击,车主等人放手退避,石某趁机逃脱。姚星罡后被闻声赶到的群众制服并扭送公安机关。
(原标题:挥刀救同伙 盗窃变抢劫)